2007年7月28日星期六

(转载)非诉讼律师与小姐————评论超级无良

非讼律师和做小姐很像,有以下三点:

一、从事的都是服务行业;
二、都是按钟收费
三、对宾馆都有着一种莫名的痴迷。

入行前,同志们都对这些行业都不甚了解,通常都是经过某些前人的介绍和夸大而进入这两个行业,夜总会老板说,只要陪客人喝喝酒就能赚大把的钞票,某些人说,做律师只要说说话钱就哗哗地进口袋,我做律师就是因为听说了后者……

刚入行时,做非讼律师和做小姐都要频繁地接客,通常经验值较低时只在店里接客,等到稍有些经验,能独立办案,老板们就会给机会外出接客,这个阶段通常都比较辛苦,


每天都要苦干猛干,年底的奖金及Annual Review与其全年收费的钟数挂钩……

做非讼律师和做小姐都很讲出身,出身的不同很可能会改变其命运,如果在起步阶段能够进个大店/所积累经验值,则在起步的时候就领先了同行,天上人间的和街边发廊的,人生际遇大不相同……然而,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,改变出身的机会越来越多,不少小姐会选择从肉体上(如隆胸、提臀、瘦身、整容等)以及精神上(如上网、进修等)来提高自己,以在众多佳丽中脱颖而出,进入大店;非讼律师也一样,肉体上,有选择spa全身去角质的,有选择去GYM健身雕塑身材的,精神上,有选择机构培训的,也有像我这样选择去资本主义国家的学府如哥大等镀金的。目的只有一个,改善出身!



做小姐做了一定年数后,有多种前途,有在大店诸如天上人间之类当妈妈桑的,有被包养呆在家里的伺候一个主子的,有自己赚点小钱开个发廊的,有开始贩卖佳丽做人口生意的,有接客太多累得英年早逝的,有从良做些其他小买卖的……

做非讼律师累计一定的经验值和人脉后,往往都有一部分天资绰约抑或是靠山很硬的,脱颖而出,开始执掌一方兵权,成为超级大所的大P,其不再亲自接客,只是陪客户打打球(打情骂俏)拉拉客,类似于在大店当妈妈桑,而手下出道不久的佳丽们为谋生及增加经验值,争相要活,身上天天贴着available for work(可以接客)。发展到这个阶段,出身的不同以及所处城市文化的不同,其气质完全不同。举个例子,


在客户当面讨价还价的时候,曾见北京的某大P大怒拍桌子喝道:"你丫的当这是买菜哪?!!",气势磅礴!新出道的佳丽看这仗势往往都崇拜的不行,散会后都会红着脸表白,"您刚才的样子真是好好帅哦!我好好喜欢噢!"(据称该大P在秀水街买衣服还价的时候,气势也同样磅礴)。而上海的一些大P则相对温文尔雅,如果心里瞅准了这客户不会跑,就用洋文答曰:"I have to say we are not cheap!("我不得不说我们不贱",尽管这句话听起来还是相当的贱)"。虽然表达方式不同,但却都灵活运用了营销学的理论并利用了有钱人的心理,就像去逛天上人间和Plaza 66的主,很少有还价的,最多红着小脸问有没有打折,要面子呗!通常妈妈桑发飚之后的结果就是,客户毕恭毕敬地买单,而且感觉很high,一个字,贱!很多同行表示,在这些重质的妈妈桑手下干,通常要轻松一些,客户大方好伺候,工作量又适当。当然也有很多重量的代表,客户一还价就打折,以拉到客为终极目的,在这种妈妈桑手下干,通常比较累,客户挑剔不好伺候,要求还层出不穷,工作量大!



有一些非讼律师在累计一定的经验值后,觉得这样的生活太多苦累,而且某个曾经的客户给了其一份非常不错的offer,则选择放弃接待不同的客户,而一门心思地伺候这个主,客户通常会给其购置house,而让其待在house中,因此,得美称为"in-house"(该词专业化较强,非法律界的同学们只须记得是被包养的意思即可),此后,其无须每日为完不成的预算钟而烦恼,只需要搞定一个即可,虽然失去了每天接触不同的case/客户并可能偶尔遇见心仪之人的机会,但是在心智与体能上得到了不少的放松……还有一部分非讼律师相对组织与单干能力较强,在积累一些经验后,就选择占座小山头为王,从各大法学院中挑选个把佳丽,自己也开始边干边拉客,这种作坊时的运营模式,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小成功的例子,一些人成为了叱咤某专业领域的professional,对外称其擅长外商投资、房地产、台式、泰式、日式、欧式、印尼式甚至动物式等多种技巧。尽管拉客压力不小,但因经营成本低,净收入颇丰,而且当起小老板,生活比较自由。由法律市场的火爆应运而生的,还有少部分非讼律师转向人口买卖生意(江湖上人称"猎头"),其充分运用市场人脉以及对法律行业的熟悉,为大所们在中小所中挖掘佳丽,不少佳丽因这种模式的出现而改变了出身一般的情况,摇身一变而成为leadinginternational,还有一些出身很好的佳丽,经牵线搭桥,成为某跨国大亨的in-house,负责该大亨在亚洲及泛太平洋地区的生活起居,该等佳丽通常头衔前会有general字样,通俗的理解就是什么都干。不可否认,这两个行业都是很辛苦的,因此也有一些人因为过度劳累而英年早逝,江湖上非官方数据表明,有些小姐每天的接客钟数超过20个小时,而且并不是所有的钟都能收到钱,有些是属于开发性质的,这些都是算在店里的budget上,而有些挑剔的客户会质疑服务的钟数,并要求打折,这就导致了这20个小时中能收到钱的往往只有14个小时左右,在这点上,像极了非讼律师。由于老板们通常在每年年初都为每个佳丽设定了非常高的budget,因此佳丽们只有疯狂地接活干活,透支自己的体力,猝死几率在行业排名中高踞榜首。



最后,还有一小部分的人,意识到了这个行业的腐朽,而选择从良,选择用几年来赚的钱,做些其他小生意。好友江大驴,某著名跨国律师事务所驻香港办事处资深非讼律师,就曾经反反复复地向我表示,她好想好想从良,做些艺术类的生意,就差没在我耳边唱"好想好想"……当然,这个从良也需要有相当大的勇气,毕竟出身是很难改变的,再加上耳边经常有些认识的其他店的妈妈桑会教育说,这只是个赚钱的手段,做什么都一样,无非就是为了更好地生活……该大驴听后,往往若有所思,继而向我表示"唉,还是继续做吧",每次听到这句,我的眼中都会冒出一道自打我神光内敛之后很少看到的赞许的精光,英气逼人……



以上是转载,出处不详,请作者主动联系,以领取稿费。联系地址:中华全国非诉讼律师协会文学部乌部长。



评:诉讼律师有时不如小姐,如,你以为你在庭上滔滔不尽的演说、辩论,其实,人家已经和法院院长吃过饭了,案子早就命定了,你还在那里自我陶醉,收了当事人的钱,没一点效用。多么惭愧,和小姐们比,人家的作用还是很大的!

没有评论: